1. 评审制度:本刊施行单盲审稿制度及三审三校制度,并严格遵守出版伦理相关标准,包括COPE、ICMJE等国际规范。作者投稿成功后,编辑部将首先对稿件进行初步审查。对于原创性不足、存在严重的科学或技术性缺陷、缺乏有价值信息或不符合本刊学科范畴的稿件,编辑部将进行拒稿处理。本刊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稿件进行同行评审。稿件将被发送给两名或更多的同行审稿人。审稿人的意见(接受/拒稿/修改)汇总后将转达给通讯作者。作者必须对审稿人的意见进行逐条回复,并提交稿件的修订版本。这个过程将重复直到审稿人和编辑对稿件满意为止。
2. 推荐审稿人: 作者投稿时可填写2~3位本领域的推荐审稿专家,要求其职称在副高以上,单位、手机号和E-mail信息须真实有效。编辑部可能选用,但不是必须选用作者推荐的专家来审稿。
3. 文责自负:作者文责自负。依照《著作权法》有关规定,编辑部对来稿有修改权,若有涉及改变原意的修改,会提请作者考虑。作者不同意修改的,请在修回稿时申明。送印前,还会请作者认真校对清样。逾期未回复者视为同意修改。
4. 评审时间:本刊作者投稿后可在线查询审稿进度,若有疑问可直接联系编辑部。稿件审查结果一般在1~3月之内通知作者,有个别稿件可能送审时间较长,如果超过3个月后仍未接到审稿结果,作者可与编辑部取得联系(010-67779337)。特殊情况如审稿耽搁等,亦请联系编辑部。文稿处理期内作者如另投他刊,请告知本刊编辑部撤稿。作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修回稿件,逾期视为自动撤稿。
5. 编委和编辑投稿:编委、编辑投稿必须同样遵守期刊的所有评审和编辑程序。编委、编辑不得参与本人及其家属、同事撰写论文的评审工作、编辑工作及录用决定。同行评审必须独立于相关作者、编辑及其研究小组进行。
6. 申诉制度: 作者对编辑审稿意见持有异议的,可以进行申诉。作者需要撰写 “申诉意见书”,注明稿号,发送至邮箱bjb@cnilas.org。意见书须陈述详细的申诉理由,包含对审稿意见全面合理的解释。编辑部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诉。